一是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。北京市北汽集團下屬有關企業執行VOCs排放標準不嚴格,部分分公司廢氣收集處理效果不理想,罩光漆深度治理項目進度滯后于任務要求。石家莊市井陘礦區冀中能源井礦集團鳳山化工分公司1臺20t/h燃煤鍋爐無脫硝設施,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標排放。濟南市山東濟南新陽廣廈建材有限公司擅自變更脫硫處理工藝,煙塵超標排放;濟南熱電丁字山熱源廠煙塵超標排放;東辛新型建材廠脫硫設施停運,煙氣直排。
二是部分企業執行停限產要求不到位。鄭州市河南中鋁碳素有限公司、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、中儲糧油脂(新鄭)有限公司、河南省新鄭煤電有限責任公司、管城區鄭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,沒有按要求采取應急減排措施,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排放量增加或燃煤量增加。
三是“散亂污”企業或企業群違法違規復產。三月中旬以來,多地存在“散亂污”企業或企業群違法違規復產情況。如廊坊市文安縣孫氏鎮紀屯村十多家注塑小廠,邯鄲市永年區裴坡莊村周邊多家小型螺絲標準件加工企業,衡水市桃城區河東辦事處石家莊村部分散亂污膠片、膠圈企業,臨汾市部分洗煤行業等都已復工生產,沒有環保設施和環保手續,污染排放情況突出。
四是一些企業拒絕檢查,性質惡劣。如,北京首鋼冷軋薄板有限公司、天津大真空有限公司、廊坊市安次區富智康精密電子(廊坊)有限公司、保定市徐水區再實鑄造有限公司、唐山市平鄉縣亞克西車業有限公司、滄州市孟村縣環宇扣件有限公司、太原市經濟區山西瑞福來藥業有限公司藥廠、鄭州市航空港區河南大有塑業發展有限公司、鶴壁市淇濱區鶴壁旅游綜合體項目工地等,采取各種措施拒絕環保督查人員檢查。